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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族语文工作座谈会召开
为了更好地开展新形势下的民族语文工作,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于2004年4月10—1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民族语文工作座谈会。各有关省、自治区民(语)委主管民族语文工作的负责人及具体负责民族语文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周明甫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周明甫同志的讲话共分八个部分:
一、继往开来,充分认识民族语文工作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依法开展民族语文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习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权利。
三、鼓励各民族互学语言,尊重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愿和选择。
四、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继续发挥少数民族文字的作用。
五、与时俱进,努力把少数民族文字软件研发和应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勇于创新,进一步拓宽跨省区民族语文协作工作的空间。
七、摸清情况,适时开展民族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八、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的民族语文工作队伍。
(于文仕) |